本标准结合变电站管理体制工作实际,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修订,对变电站技术管理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。
1、范围
1.1本标准规定了变电站技术'>变电站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,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,条例、体制、资料和各种纪录的标准。
1.2本标准适用于延安供电局所属各变电站。
2、变电站技术'>变电站技术管理基本规定
2.1做好变电站的技术管理工作,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和运行管理水平,保证安全、经济运行的重要技术措施。变电站要根据技术资料性质、内容应符合部颁<<变电站运行管理制度>>和网局颁发的<<陕西电网变电站标准化管理条例>>的规定以及我局关于变电站运行管理的要求。
2.3各种运行记录、图表、技术资料和两票的填写必须正确、完整,做到自己工整、清晰。归档的运行资料,必须室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,并保持其原始性,避免重抄失真。
2.4变电站遇扩建、改建设备更新以及接线变化等情况,应对本站现场规程进行修编完善,并对图纸、模拟盘、标志编号技术档案资料及时进行修正,使其符合现场实际。
2.5变电站的技术档案应设专人进行管理,做到台台设备由档案。每年低应对修试资料、运行资料、技改工程资料整理分类及时归档,卷内目录应与技术资料相符。每五年要对技术资料装订成册,以防散失。
2.6变电站的技术档案资料一般不准外借,因工作需要查阅时应在现场进行。设备更换移动时,应将设备档案交主管部门处理。
2.7变电站模拟盘必须放在主控制室,必须具有的图表应悬挂张贴在醒目的位置,以便运行人员岁时查阅、校正、改正和填写,做到整齐美观。
2.8报废及存放到期的有关资料需销毁时,变电站必须填写资料销毁清单,报变电站,经运行专责审定,主管运行主任批准后进行。其销毁清单变电站应永久保存。
2.9变电站设备、线路名称、编号必须统一,并由主管调度部门命名。
3、变电站应具备的规程、条例、制度
3.1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。————(水电部)
3.2电业安全工作规程。————(水电部)——(发电厂和变电所的电气部分)
3.3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4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实施细则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5变压器运行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6电力电缆运行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7蓄电池运行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8继电保护及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9110-220kv电网继电保护按全自动装置运行条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0电气测量仪表运行管理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1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管理条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2高压断路器运行规程。
3.13电气事故处理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4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5用气体色谱法检测充油电气设备内部故障的预防性试验指导则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6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7变电所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8高压配电装置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19火力发电厂、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0电器测量仪表装置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1继电保护和自动装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2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3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4压力容器安全监查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5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。————(部颁)
3.26各中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。————(部颁)